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孟明华
91321181055178906D
2000万元人民币
江西省
丹阳市界牌镇界东村
纳税信用等级A级2项。展开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1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历史 5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1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5

裁判文书 37

法院公告 7

开庭公告 30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2-01-14
〔2020〕京0108民初39038号

失信信息 1

序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履行情况
立案文号
立案日期
执行依据文号
执行法院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2)京0108执1766号
2022-01-14
(2020)京0108民初39038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信用中国 5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11810906-2﹞公司备案﹝2022﹞第10130001号
新标准
公司备案
公司备案
2012-10-11
2099-12-31
丹阳市行政审批局
2
(11811147)公司变更[2018]第10100001号
新标准
企业核准登记
企业核准登记
2018-10-10
2099-12-31
镇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3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022)苏11民终482号
被上诉人
-
--
准许L某某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44634元,减半收取22317元,由L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2022-02-17
2
其他
(2021)苏1181执1096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2020)苏1181民初16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更多
2021-05-31
3
合同纠纷
(2021)苏0581执241号之二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1-04-26
4
其他
(2020)京0108民初39038号
被告
原告:
北京东方艾狄尔会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85450
一、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北京东方艾狄尔会展有限公司支付推广费2685450元及损失(以268545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284元及公告费260元,共计28544元(原告北京东方艾狄尔会展有限公司已预交),均由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4-16
5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1181执3611号之一
申请人
-
--
终结本院(2019)苏1181民初914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2020-12-24
6
合同纠纷
(2020)苏0581民初2549号
被告
原告:
常熟长恒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705636.65
一、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常熟长恒物流有限公司运费405636.65元并返还保证金30万元,合计705636.6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常熟长恒物流有限公司利息(其中以405636.65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3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6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上述第一、二项中的应付款项,均由被告直接支付原告(原告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常熟长恒物流有限公司,账号:46×××29,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常熟滨江支行)。 三、驳回原告常熟长恒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80元,保全费4360元,合计15340元,由原告常熟长恒物流有限公司负担265元,由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15075元(被告负担的诉讼费15075元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汇付原告上述指定收款账户,原告预交的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2020-08-26
7
合同纠纷
(2020)苏1181民初4556号
被告
原告:
江苏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42655.6
一、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运费742655.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681186.4元自2018年3月6日起算、32960元自2018年4月6日起算、28509.2元自2018年5月6日起算,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019年8月19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0%计算,2019年8月20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0%计算); 二、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1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0%给付原告江苏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自2018年3月6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959元,此款原告已预付,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2020-08-20
8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1181民初9147号
原告
-
4680000
一、被告(反诉原告)南京倍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468万元并承担违约金(自2016年12月3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南京倍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4424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9240元,由倍特公司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倍特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0-07-15
9
合同纠纷
(2020)苏1181执52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京仲裁字第1794号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2020-04-15
10
合同纠纷
(2020)苏1181执51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院(2019)苏1181民初501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2020-04-15

法院公告 7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执行文书、拍卖
票据纠纷
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沧州创峰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梓齐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鑫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兖蒙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2-16
2
执行文书、拍卖
票据纠纷
上海穆宪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兖蒙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沧州创峰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梓齐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鑫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圣鲁煤炭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31
3
裁判文书
票据追索权纠纷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12-22
4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票据追索权纠纷
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08-29
5
裁判文书
合同纠纷
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04-22
6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告合同纠纷
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01-21
7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票据追索权纠纷
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7
8
裁判文书
票据追索权纠纷
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18
9
裁判文书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恒禾美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18-09-07
10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恒禾美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18-04-24

开庭公告 30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3)苏11民终801号
上诉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3-22
2
合同纠纷
(2022)苏11民终3675号
被上诉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2-13
3
合同纠纷
(2022)苏11民终3675号
被上诉人
-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1-24
4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2-10-24
5
买卖合同纠纷
(2022)苏1181民初5884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2-10-24
6
合同纠纷
(2022)苏1181民初433号
被告
原告:
昆明玖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2-09-05
7
买卖合同纠纷
(2022)苏1181民初5884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2-08-31
8
合同纠纷
(2022)苏1181民初433号
被告
原告:
昆明玖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2-06-16
9
合同纠纷
(2022)苏1181民初433号
被告
原告:
昆明玖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卡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2-03-07
10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苏01民终9009号
其他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15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