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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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辽1122民初2274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盘锦瑞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9000 | 准予原告G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80元,减半收取计1240元,由原告G某某承担 ...更多 | 2019-09-11 |
2 | 合同纠纷 | (2019)辽1104执45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8)辽1104民初37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6-19 |
3 | 其他 | (2019)辽1104民初413号 | 原告 | 原告: 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金社裕农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金社裕农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洼区绿之韵种植专业合作社 | 940000 | 驳回原告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200元(原告已预交),退回原告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2-27 |
4 | 合同纠纷 | (2018)辽11民终1035号 | 其他 | - | -- | -- | 2018-11-08 |
5 | 合同纠纷 | (2017)辽1104民初166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14200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84元(原告已交纳),鉴定费10,000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14 |
6 | 合同纠纷 | (2017)辽1104执78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2-22 |
7 | 合同纠纷 | (2017)辽11民终497号 | 上诉人 | - | 51900 | 一、被告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1,200.00元(栽植温室葡萄投入的损失)。二、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84元(已预交),减半收取1292元,由被告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40元,原告Z某某负担540元;鉴定费10,000.00元,由被告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归纳争议焦点:鑫叶公司改造大棚是否给Z某某的秧苗造成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应该赔偿多少。
上诉人鑫叶公司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申请证人Z某某出庭。证明:2016年8月下旬我买了Z某某的帘子,我和Z某某是电话联系的,我们没有见到面,我亲自去的大棚,拉帘子那天把100元钱给了大棚地里的一个人(经过Z某某允许),我拉帘子的时候去第一个大棚里看到有葡萄树,全部都吊在棚骨架上,没看到下架的,第二个大棚没看到有多少葡萄树,因为到一半我帘子拉够了我就走了。基本弃管了。有很多虫子,没有几个好树叶了。
Z某某质证:证人称买这些破帘子花了100元,买新的则需要2700左右,所以说Z某某的帘子还是有使用价值的。
鑫叶公司质证:证人证言可以证明葡萄在8月底还没有下架,Z某某当时已经对葡萄树放弃管理了。
上诉人鑫叶公司继续举证。申请证人L某某出庭。
证人证明其与鑫叶公司是雇佣关系,鑫叶公司雇佣其拆大棚。
证人证明:2016年10月20日左右,鑫叶公司的老总L某某让我去拆Z某某家的大棚,这两个大棚都是我拆的,拆棚的时候Z某某不在,拆的时候看到大棚是荒芜没有人管理的状态,葡萄树当时都没有下架,因为葡萄树枝藤拆起来比较费劲,L某某说不能损坏葡萄架要小心盘下来,我和L某某谈按照原来约定的价钱需要加价,L某某同意了给我加钱了,这是最后的两个大棚,最后才来改建这两个。大棚里的葡萄架是不是全部都是证人下架的。
鑫叶公司对证人证言质证。认为证言足以证实全部葡萄树下架是10月25日,当时一审法院判决已经下达,葡萄树已经达到休眠期,此时下架只是予以保护并非破坏,再不下架就冻死了,证言可以证实Z某某及鉴定部门称葡萄树6、7月份下架都是虚假的。第一个证人是8月份去的,第二个证人是10月份去的,因此第二个证人称只看到几个绿叶属实。
Z某某对证人证言质证。认为证人与鑫叶公司是雇佣关系,有利害关系,不能采信,证言与前一位证人的证言相互矛盾,第一位证人说买草帘子都是塑料布上拽下来的,而这位证人说草帘子底下有几片绿叶,每个大棚长90米宽10多米,只有几片绿叶不属实。
本院认为;损害事实的发生是赔偿的法律依据。涉案大棚的交付时间经由大洼区法院作出(2016)辽1121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为:"一、Z某某于2016年葡萄苗休眠期结束前,最晚不迟于2016年12月30日前,腾退其所租赁的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号、12号温室大棚,并移除棚内种植植物及相关设备;二、Z某某于腾退其所租赁的温室大棚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每栋大棚每月500元(6000元÷12个月,从2016年7月1日起至完成腾退温室大棚之日止),给付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温室大棚租赁费。"该案中双方当事人是否按此规定履行的收回交付义务,上诉人鑫叶公司在回收大棚时是否属于弃棚,鑫叶公司回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上诉人Z某某明知合同期满是否配合交付大棚,对其损失的扩大是否存在过错等,上述事实不清。故发回你院重审对上述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盘锦市大洼区人法院(2017)辽1104民初24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大洼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Z某某、鑫叶公司各自交纳的案件受理费2584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7-04-27 |
8 | 合同纠纷 | (2016)辽1121执134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6)辽1121执13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12-19 |
9 | 合同纠纷 | (2016)辽1121民初2434号 | 原告 | 原告: 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500 | 一、被告Z某某于2016年葡萄苗休眠期结束前,最晚不迟于2016年12月30日前,腾退其所租赁的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号、12号温室大棚,并移除棚内种植物及相关设备。
二、被告Z某某于腾退其所租赁的温室大棚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每栋大棚每月500元(6000元÷12个月,从2016年7月1日起至完成腾退温室大棚之日止),给付原告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温室大棚租赁费。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Z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0-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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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9)辽1104民初413号 | 原告 | 原告: 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金社裕农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辽宁金社裕农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大洼区绿之韵种植专业合作社 |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 2019-01-23 | |
2 | -- | (2018)辽1104民初3706号 | 原告 | 原告: 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盘锦超成实业有限公司 |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法院 | 2018-12-24 | |
3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08 | |
4 | 产品责任纠纷 | (2019)辽1122民初2274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盘锦瑞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盘山县人民法院 | 19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