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无 | --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1-05-26 | 〔2020〕冀0302民初273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911303007603277431 | 营业执照 | 登记 | 2019-12-19 | 2034-04-07 | 海港区行政审批局 | |
2 | 空 | -- | 煤炭、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燃料油、建材、钢材、五金产品、焦炭、其他机械设备、纺织品、服装的销售;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更多 | -- | 2034-04-07 | 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302财保42号 | 被申请人 | - | 603453 | 冻结被申请人秦皇岛德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603453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0-03-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秦皇岛德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1-01-1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秦皇岛德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0-09-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302民初273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秦皇岛德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