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东
何涛
913601063092914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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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603号南洋花园A区9排1号栋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经营异常1条,裁判文书1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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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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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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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侵权责任纠纷
(2018)赣0802民初2867号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G某某,W某某,Z某某,O某某,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137227.58
一、被告G某某赔偿原告S某某各项损失137227.58元,限判决生效后7日内付清; 二、被告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30元,鉴定费2400元,合计6830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2260元,被告G某某、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共同负担45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上述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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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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