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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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2020)渝0119民初2484号 |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2-03-29 | 〔2020〕渝0119民初2484号 | |
2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2020)渝0119民初565号 |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2-03-23 | 〔2022〕渝0119执1095号 | |
3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2020)渝0119民初565号 |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2-03-23 | 〔2020〕渝0119民初565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0)渝0106民初19135号民事判决书 |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1-06-23 | 〔2020〕渝0106民初19135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19)渝0192民初15087号 | --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1-06-04 | 〔2019〕渝0192民初15087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 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澳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货款64 858元及利息,分别以30 000元、34 858元为基数,从2019年11月3日、2019年12月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至付清时止; ...更多 | --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1-26 | 〔2020〕渝0113民初6913号 | |
7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22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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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0-07-22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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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渝0106执9303号 | 2021-06-23 | (2020)渝0106民初19135号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渝0192执2494号 | 2021-06-04 | (2019)渝0192民初15087号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渝0113执1295号 | 2021-01-26 | (2020)渝0113民初6913号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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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关于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的业务 | * | 2018-04-10 | 2099-12-31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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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渝0113执129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仍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6-07 |
2 | 合同纠纷 | (2020)渝0106民初19135号 | 被告 | 原告: 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孙庭树 | 324664.87 | 一、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剩余租金154979.32元;
二、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9月17日的迟延履行金14706.23元,并以剩余租金154979.32元为基数,继续给付自2020年9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剩余租金清偿之日止的迟延履行金。
三、被告S某某就上述债务向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16元,减半收取115.0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0-11-2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9执223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0)渝0119执2230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或本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或本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23 |
4 | 合同纠纷 | (2020)渝0106民初904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塑料包装厂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J某某 | 160873.52 | 一、限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定作款80436.76元;
二、限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损失,该损失以80436.76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自本金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J某某对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12.2元、保全费920元、公告费390元,共计3122.2元,由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J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0-11-0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3民初691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澳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孙庭树,J某某 | 129716 | 一、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澳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货款64858元及利息,分别以30000元、34858元为基数,从2019年11月3日、2019年12月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至付清时止;
二、被告S某某、被告J某某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重庆澳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第一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1.48元,由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承担,由被告S某某、被告J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此款已由原告重庆澳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垫付,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J某某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重庆澳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本院预收的受理费不作清退。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0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9民初2484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弥理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孙庭树,J某某 | 190000 | 一、限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重庆弥理商贸有限公司偿还货款190000元。
二、被告S某某、J某某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50元(原告重庆弥理商贸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100元,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0-07-2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9民初160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孙庭树,J某某 | 198660 | 一、限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L某某偿还货款99240元,并自2020年4月8日起以9942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40元(原告L某某已预交),由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280元,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0-06-22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9民初56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孙庭树,J某某 | 300061 | 一、限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L某某偿还货款300061元,并从2020年1月19日起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至该款项还清时止。
二、被告S某某、J某某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00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4920元(原告L某某已预交),由被告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J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0-05-1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渝0119财保241号 | 被申请人 | - | 300061 | 对申请人L某某申请对被申请人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所有价值300061元的机器设备采取保全措施的请求予以准许。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部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9-11-04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渝0113民初16605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发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10480 | 准许原告重庆市发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2元,由原告重庆市发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承担(已交纳) ...更多 | 2019-10-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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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3 | 裁判文书 | 定作合同纠纷 | J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定作合同纠纷 | J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0-08-04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J某某: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0-04-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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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0)渝0106民初19135号 | 被告 | 原告: 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2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0)渝0106民初19135号 | 被告 | 原告: 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3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0)渝0106民初904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塑料包装厂 被告: J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3民初691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澳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J某某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20-10-09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3民初691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澳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S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20-08-1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渝0192民初1508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德本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S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0-07-30 | |
7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0)渝0106民初904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塑料包装厂 被告: J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0-07-20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9民初2484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弥理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J某某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6-05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9民初160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J某某,S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9民初56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J某某,S某某,重庆果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