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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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2022-11-04 | 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3-07-10 | 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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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冀0208民初273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Y某某,唐山栗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0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L某某借款20万元、诉讼保全保险费1000元;
二、被告唐山栗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及诉讼保全保险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0元,保全费1620元,合计3770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被告唐山栗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4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冀0208民初2733号 | 被申请人 | - | 220000 | 冻结被申请人Y某某、唐山栗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22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8-04 |
3 | 其他 | (2017)冀0227行审35号 | 被执行人 | - | -- | 对申请执行人迁西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7月18日作出的[2016]078号行政处罚决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4-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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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冀0208民初273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Y某某,唐山栗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2020-09-14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唐山栗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