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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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66090 | (2024)辽0911执315号 |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2 | 340713 | (2024)辽0902执396号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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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14执199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辽0114民初548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人民法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天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
当事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9-27 |
2 | 合同纠纷 | (2021)辽01民终1932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370元,由上诉人X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30 |
3 | 合同纠纷 | (2021)辽0911执48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0911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8-20 |
4 | 合同纠纷 | (2020)辽0911民初1212号 | 被告 | 原告: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矿工街支行 被告: 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辽宁嘉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W某某 | 9200000 | 一、被告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矿工街支行贷款本金4600000元;
二、被告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矿工街支行贷款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共计145509.92元及2020年5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利息(利息以460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罚息计算);
三、被告辽宁嘉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在担保最高额46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辽宁嘉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四、被告X某某、W某某对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X某某、W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764元,由被告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25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辽0904执6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0)辽0904执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1-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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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21)辽01民终19328号 | 被上诉人 | -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28 | |
2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21)辽0114民初548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X某某,W某某,X某某,Z某某,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酒祖杜康专卖店,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2021-06-23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辽0911民初1212号 | 被告 | 原告: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矿工街支行 被告: X某某,W某某,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辽宁嘉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辽0911民初1212号 | 被告 | 原告: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矿工街支行 被告: 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辽宁嘉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X某某,W某某 |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9-22 | |
5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2019)辽0904民特23号 | 原告 | 原告: X某某,Z某某,辽宁金美达贸易有限公司 |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 | 2019-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