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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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局于2023年8月17日、9月6日、9月7日、9月25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该单位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该单位5#、6#、7#、8#燃煤发电供热机组脱硫出口安装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EMS),于2009年进行了调试检测,于2010年7月13日通过验收。之后,该单位更换了5#、6#、7#、8#燃煤发电供热机组脱硫出口CEMS中的颗粒物分析仪。更换颗粒物分析仪后,该单位于2022年对5#燃煤发电供热机组脱硫出口CEMS进行了再次调试检测及验收,未对6#、7#、8#燃煤发电供热机组脱硫出口CEMS进行再次调试检测及验收。2023年8月17日现场检查时,5#、6#、7#、8#燃煤发电供热机组正在运行,产生的废气正在排放,现场对5#、6#、7#、8#燃煤发电供热机组脱硫出口CEMS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6#、7#、8#燃煤发电供热机组脱硫出口CEMS更换颗粒物分析仪后未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的规定进行再次调试检测及验收,CEMS显示的颗粒物浓度值不是标准状态下的干基值,不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810—2018)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更多 | 1、涉嫌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案;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之规定。 责令该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四个月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3、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更多 | 50000 |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 | 2023-12-01 | 津西环罚字2023032号 | |
2 | 你单位6#、7#、8#燃煤发电供热机组脱硫出口CEMS更换颗粒物分析仪后未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规定进行再次调试检测及验收,CEMS显示的颗粒物浓度值不是标准状态下的干基值,不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10—2018)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更多 | 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 50000 |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 | 2023-12-01 | 津西环罚字〔2023〕032号 | |
3 | 大气污染防治类,超标排放污染物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环保电价款28196.88元:2.罚款12382.43元。罚没款合计40579.31元 ...更多 | 40579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3-02-16 | 津市监执罚〔2023〕237号 | |
4 | 经查,发现该单位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含异常数据)时段仍执行环保电价的事实。 ...更多 | 1。没收环保电价款28196。88元2。罚款12382。43元 | --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3-02-13 | 津市监执罚2023237号 | |
5 | 对经营者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行为进行处罚 | 对经营者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行为进行处罚 | --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6-12-08 | 津发改价检处〔2016〕17号 | |
6 | 对经营者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行为进行处罚 | -- | --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5-09-16 | 津发改价检处〔2015〕13号 | |
7 | -- | -- | -- | 西青区建委 | --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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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青)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4﹞第00422号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10039 | 2024-02-27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 | 津西审环许可验〔2016〕42号 | --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清洁利用综合改造(#7机组)项目认真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按照报告表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环境管理制度、机构、人员设置符合要求。验收监测生产工况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的75%以上。经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采样监测, #7机组改造后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设备运行噪声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根据验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5日,我局将该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受理、审批信息在西青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更多 | -- | 2099-12-31 | 市容环保科 | |
3 | 20210420151724073077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04-21 22:37:17就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向本机关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许可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从事行为,审批类别: 许可,许可有效期:有效期二年。,适用范围:全国。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将依法对您(贵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请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更多 | 2021-04-25 | 2021-04-25 |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 |
4 | 津(青)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00689号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第一类压力容器**************023030011 | 2023-03-10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5 | 津(青)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00221号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电动单梁起重机**************10004 | 2023-01-18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6 | 津(青)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2﹞第001388号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第一类压力容器**************022060006 | 2022-06-06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7 | 津(青)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4﹞第00301号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第一类压力容器**************024020013 | 2024-02-07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8 | 91120111103069465F | 营业执照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96-05-17 | 2050-01-01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2019西青建验证0088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新建厂专职消防站 | 2019-12-16 | 2099-12-31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 |
10 | 津水许可﹝2020﹞516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取水许可变更 | 2020-12-25 | 2025-12-31 | 天津市水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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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津01民辖终622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9-12 |
2 | 其他 | (2019)津0111民初5769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诚润环保 | 33480 | 准许F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637.0元,由原告承担 | 2019-06-12 |
3 | 合同纠纷 | (2019)津0111民初5598号 | 被申请人 | - | 8800000 | 冻结河北诚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的涉案工程款88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5-16 |
4 | 其他 | (2014)青民二初字第0989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天津市红桥区巨丰油脂化工经营部 | 192400 |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48元,由原告全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6-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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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第三人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2 | -- | -- | 其他 | 原告: 内蒙古誉杰中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8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第三人 | 原告: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磊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6-16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众鑫合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5-12 | |
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津0111民初9313号 | 第三人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5-06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津0111民初7507号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4-14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3-16 | |
9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其他 | 原告: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磊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3-16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11民初789号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