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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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54) |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梯注册 | 2020-05-21 | 2099-12-31 |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019(190) |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 电梯注册 | 2019-10-30 | 2099-12-31 |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019(03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19-03-16 | 2099-12-31 | 宜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4 | 1200904771971 | 注册登记 | 注册登记 | 2020-09-04 | 2099-12-31 |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5 | (宜临税)税许准字﹝2021﹞第(129)号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2021-05-3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6 | 临环审批〔2019〕25号 | 关于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关于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19-08-20 | 2024-08-19 | 宜宾临港经开区规建环保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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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桂1203民初3888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6322.68元,免于收取。 ...更多 | 2023-05-08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川1502民初8625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S某某,云南勋硕贸易有限公司 | 7997951.56 | 一、被告T某某、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7408801元以及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以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7408801元为基数,从2021年10月1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云南勋硕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应分配利润400400.73元以及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以应分配利润400400.73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该利润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云南勋硕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188749.83元;
四、驳回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上述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67962元,减半收取计3398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8981元,由被告T某某、S某某负担36109元,由被告云南勋硕贸易有限公司负担28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2-31 |
3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1)川15民终2400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21)川1502民初477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Z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11-22 |
4 | 合同纠纷 | (2020)川1502民初648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临港建设有限公司 | -- | 驳回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上述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390元,由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753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29 |
5 | 其他 | (2021)川1502执414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22 |
6 | 其他 | (2020)川15民终1774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8-24 |
7 | 其他 | (2020)川1502民初2318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深远世宁科技有限公司,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曹培均 | 48700000 | 一、被告北京深远世宁科技有限公司、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基本价款2250万元、股权溢价款370万元,用于受让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第三人四川航宇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2250万元的股权;
二、被告北京深远世宁科技有限公司、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计算方式:1.2017年、2018年违约金共计48.3253万元;2.以262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6%计算的违约金);
三、被告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上述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5216元,减半收取计87608元,由被告北京深远世宁科技有限公司、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8 |
8 | 合同纠纷 | (2019)川15民初41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宜宾欣联物流有限公司,四川蜀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刘洪,P某某 | 112500000 | 一、被告宜宾欣联物流有限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750万元,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即利息的计算以37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自2019年3月2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违约金的计算以尚欠本金375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5%为标准,自2019年4月4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若被告宜宾欣联物流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归还本判决第一项款项,被告四川蜀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P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四川蜀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P某某承担清偿责任后,在清偿范围内可向宜宾欣联物流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32962元,保全费5000元,由宜宾欣联物流有限公司、四川蜀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P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5 |
9 | 合同纠纷 | (2019)川15执保36号 | 其他 | - | -- | 未公布 | 2019-06-24 |
10 | 合同纠纷 | (2019)川15执保30号 | 其他 | - | -- | 未公布 | 2019-05-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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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宜宾优冠科技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1-12-3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宜宾优冠科技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1-09-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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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1502民初1323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宏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2 | -- | -- | 其他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B某某,L某某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3 | -- | -- | 其他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L某某,X某某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4 | -- | -- | 其他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长江华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5 | -- | -- | 其他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6 | -- | (2024)川1502民初2742号 | 其他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四川省长江华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B某某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7 | -- | -- | 其他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L某某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8 | -- | -- | 其他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长江华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X某某,B某某,L某某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10 | -- | --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国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长江华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B某某,L某某,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