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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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湘0224民初8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茶陵县亿豪矿业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56元,减半收取428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提起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按本判决确定的诉讼费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现金缴纳的,直接向华融湘江银行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点缴纳;汇款或转账的,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收款单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账号×××81。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 ...更多 | 2021-05-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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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湘0224民初8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茶陵县亿豪矿业有限公司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