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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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08076557841M | 营业执照 | 北京神州数码锐行快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14-03-03 | 2034-03-02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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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2021)京73民初1611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神州数码锐行快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准许北京神州数码锐行快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北京神州数码锐行快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2-06-07 |
2 | 其他 | (2022)京01财保50号 | 申请人 | - | 93600 | 一、冻结申请人北京神州数码锐行快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用于担保的在XX银行XX分行XX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XXXXXXXXXXXXX3中的存款四万六千八百元;
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四万六千八百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四百八十八元,由北京神州数码锐行快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