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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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49542 | (2024)辽0311执690号 |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2 | 6666375 | (2024)辽0303执恢38号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3 | 3538761 | (2024)辽0303执恢37号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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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辽0303民再7号 | 被申请人 | - | 6600000 | 一、撤销本院(2021)辽0303民初922号民事判决书;二、再审申请人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MCON201808010000079),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解除;三、被申请人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再审申请人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本金6600000元及利息(截至2021年1月9日累欠利息暂计为1.196.426.00元;2021年1月9日以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四、被申请人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对该借款提供的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再审申请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375元,再审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负担,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未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再审申请人预交的66375元予以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10-21 |
2 | 合同纠纷 | (2022)辽0302执63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辽0302民初191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8-0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辽0303民初2267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市铁西区环驰物资商店 被告: 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鞍山市铁西区环驰物资商店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8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1425元 ...更多 | 2022-06-20 |
4 | 其他 | (2022)辽0303财保2号 | 被申请人 | - | 20000 | 查封被申请人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或银行存款2万元。
保全费22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6-13 |
5 | 合同纠纷 | (2022)辽0302执异12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鞍山市重型特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1-19 |
6 | 合同纠纷 | (2022)辽0302执异13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1-19 |
7 | 合同纠纷 | (2022)辽0302执异11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W某某、L某某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1-19 |
8 | 合同纠纷 | (2021)辽0303执2165号 | 其他 | - | -- | -- | 2021-10-08 |
9 | 合同纠纷 | (2021)辽0303民初922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6600000 | 一、原告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MCON201808010000079),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解除;
二、被告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本金6600000元及利息(利息:截止到2021年1月9日累欠利息暂计为1.196.426.00元;2021年1月9日以后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三、被告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对该借款提供的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37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加付66375元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6-30 |
10 | 合同纠纷 | (2021)辽0303民初1226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3538761 | 一、解除原告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MCON201811050000063);
二、被告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499000元及利息(利息为自起息日至2021年1月9日尚欠利息为621141.9元,自2021年1月10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还清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3499000元为计算依据,利率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来执行);
三、被告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不能按本院规定的期间偿还所欠借款本息,原告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所有的通用高强度板矫直生产线(规格T44-25*2500)1套、通用桥式起重机(规格QD20T/5T跨度31.5m起升12mA6)1套、通用桥式起重机(规格QD32/5T跨度22m起升12m)1套、通用桥式起重机(规格QD20T/5T跨度19.5m起升12mA6)1套、通用桥式起重机(规格QD20T/5T跨度31.5m起升12mA6)1套、通用桥式起重机(规格QD32T/5T跨度19.5m起升12m/A6)2台、通用桥式起重机(规格QD20T/5T跨度22m起升12mA6)1台、通用桥式起重机(规格QD50T跨度31.5m起升12m)1台、摇臂钻床(规格Z3050*16)1台、车床(规格30)1台、牛头刨床(规格B665)1台、龙门刨床(规格2.5M)1台,在折价、拍卖、变卖该些财产中,在上述债权额度内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受偿。
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收取3976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承担,被告应将案件受理费随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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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鞍山市东泰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辽宁华亿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W某某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22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鞍山市东泰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辽宁华亿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W某某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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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辽0303民初325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L某某,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8-08 | |
2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辽0303民再8号 | 被申请人 | -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2-08-23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辽0303民再7号 | 被申请人 | -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2-08-23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辽0311民初2506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忠大铝业有限公司,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鞍山久天实业有限公司,L某某 |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8-22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辽0311民初2495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忠大铝业有限公司,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鞍山久天实业有限公司,L某某 |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8-22 | |
6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辽0311民初1529号 | 被告 | 原告: 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忠大铝业有限公司,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鞍山久天实业有限公司,L某某 |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6-13 | |
7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303民初3453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S某某,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1-08-10 | |
8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303民初3453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S某某,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1-08-10 | |
9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311民初1729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市重型特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L某某 |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8-03 | |
10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311民初1719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凯奇华经贸有限公司,鞍山市重型特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鞍山市重型金属结构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L某某 |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