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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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暂缺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2 | 空2016038 | --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 | -- | 2099-12-31 | 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3 | 乌房资许准(2023)131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二级资质 | 2023-04-25 | 2026-04-25 |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
4 | 乌高(新)民函(2023)038号 | 关于申请建筑物名称的批复 | 批准使用建筑物名称“高新科创花苑” | 2023-08-03 | 2099-12-31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 | |
5 | 用字第650104202400015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仕林苑 | 2024-04-12 | 2027-04-12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
6 | 2024025 | 人防工程建设许可决定书 | 仕林苑 | 2024-05-07 | 2026-05-06 | 乌鲁木齐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
7 | 6501042024032802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创新广场(二期)E座8层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 2024-03-28 | 2099-12-31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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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新71民终35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5-31 |
2 | -- | (2023)新0104民初893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82302.83 | 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M某某违约金82302.83元。
如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27.9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19.63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508.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23 |
3 | 合同纠纷 | (2023)新01民终46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113.85元(高新建设公司已预交),由高新建设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06 |
4 | 合同纠纷 | (2022)新0104民初1644号 | 被告 | 原告: 乌鲁木齐新林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778536.3 | 一、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乌鲁木齐新林置业有限公司租金843706.7元、保证金42185元。二、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乌鲁木齐新林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装修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649538.76元。三、驳回原告乌鲁木齐新林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如果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833.8元(原告已预交),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1892644.6元,本院支持的标的合计1535430.46元,占比81.13%,由原告乌鲁木齐新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120.04元,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7713.7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1 |
5 | 其他 | (2022)新0104执4384号 | 申请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Z某某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中的存款元(含执行费250.00元);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Z某某应负担的迟延履行期间(至实际付款日期止)加倍债务利息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三、如上述款项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Z某某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8-08 |
6 | 合同纠纷 | (2022)新0104执4385号 | 申请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W某某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中的存款元(含执行费250.00元);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W某某应负担的迟延履行期间(至实际付款日期止)加倍债务利息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三、如上述款项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W某某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8-08 |
7 | 合同纠纷 | (2022)新0104执4056号 | 申请人 | - | -- | 一、依法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X某某的存款、收入0.0元或者查封、扣押、变卖、拍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二、被执行人X某某负担本案执行费25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被执行人X某某承担因强制执行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本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 ...更多 | 2022-07-06 |
8 | 合同纠纷 | (2022)新0104民初20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92553.93 | 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92553.9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942.76元,减半收取971.3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58.09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213.2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29 |
9 | 合同纠纷 | (2022)新0104民初20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63510.2 | 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向原告L某某支付违约金63510.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834.76元,减半收取917.3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15.8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201.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29 |
10 | 其他 | (2022)新7101财保19号 | 被申请人 | - | 4382480.6 | 冻结被申请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四平路支行,银行账号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四平路科技支行,银行账号为×××账户下存款4382480.6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04-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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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强制清算纠纷 | 新疆科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2 | 裁判文书 | 强制清算纠纷 | 新疆鲁梅克斯草业投资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3 | 裁判文书 | 强制清算纠纷 | 新疆同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4 | 裁判文书 | --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业发展总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5 | 裁判文书 | --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泰科工贸有限责任总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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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新7101民初671号 | 被告 | 原告: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4-26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新0104民初1321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23-12-05 | |
3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2023)新7101民初1415号 | 被告 | 原告: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 2023-11-17 | |
4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0)新01民终4052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1 | |
5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0)新01民终2582号 | 原告 | 原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新疆新金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04 | |
6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0)新01民终2582号 | 被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02 | |
7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0)新01民终2582号 | 原告 | 原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新疆新金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01 | |
8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0)新01民终2582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4 | |
9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19)新0104民初8643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新金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 | 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19-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