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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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林许字﹝2023﹞D27号 | 广元市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安家湾村集体林地3.8505公顷。占用林地的具体位置、面积见四川枫锦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元市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一期)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二、使用期限:24个月,至2025年5月16日止。占用期满后,应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并将林地归还给原林地使用人。三、使用林地用途:广元市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一期)弃土场。四、在占用林地前,应依法将林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兑现给林权所有人。五、请严格按照本决定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期限使用林地。不得在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改变批准的范围、面积占用林地的,应事先依法按规定报我局批准。六、需采伐所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七、我局委托利州区林业局负责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更多 | 2023-05-17 | 2025-05-16 | 广元市林业局 | |
2 | 广利环审﹝2023﹞3号 | 关于广元芳香南山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工程2号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 2023-04-03 | 2099-12-31 |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 |
3 | 用字第510800202400012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项目名称:广元市煤炭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3-510802-04-01-147096 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已取得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元市煤炭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24〕47号) 项目拟选址位置: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赤化村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项目拟用地总规模16.2112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6.2112公顷。 拟建设规模:以发展和改革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附图及附件名称: 广元市煤炭储备基地建设项目用地工作图 注:1.该项目属于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仅出具规划选址意见。2.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应依法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并纳入工程预算;项目应避让历史文体保护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登记等工作;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林草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电子监管号:5108022024XS0007481 ...更多 | 2024-04-22 | 2027-04-22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
4 | 5108022022071801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2022-07-25 | 2024-07-25 |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用字第510800202200015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项目名称:广元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1-510802-17-01-963065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依据: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元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22〕7号)项目拟选址位置: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项目用地总规模40.0125公顷,其中农用地36.1171公顷(耕地8.7662公顷),建设用地2.994公顷,未利用地0.9014公顷。拟建设规模:以发展和改革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附图及附件名称:广元市数字经济产业园规划范围图注:1、该项目拟以出让方式供地,仅办理用地预审。2、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更多 | 2022-03-14 | 2025-03-13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
6 | 5108022022082402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2022-08-24 | 2024-08-24 |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5108022022060802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2022-06-09 | 2024-06-09 |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用字第510800202200030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大石荣山快速通道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206-510802-04-01-456866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依据: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石荣山快速通道项目(一期)建议书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22〕155号)项目拟选址位置: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和荣山镇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项目用地总规模11.0396公顷,其中:农用地4.8877公顷(耕地4.458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3.2213公顷、未利用地2.9306公顷。拟建设规模:以发展和改革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附图及附件名称:1.广元市利州区大石荣山快速通道项目(一期)—龙洞碥至泉坝道路用地范围2.广元市利州区大石荣山快速通道项目(一期)—泉坝大桥用地范围注: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更多 | 2022-08-01 | 2025-07-31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
9 | 广自然资函﹝2022﹞247号 | 临时用地批复 | 临时用地许可 | 2022-05-19 | 2024-05-18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
10 | 2022-21 | 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使用申请表 | 零八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 2022-11-05 | 2099-12-31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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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川08民初15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广元市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717850 | 一、被告广元市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957万元及支付未付利息(以17189495元为基数,按贷款合同性质约定利率计算利息自2016年11月24日至付清本金之日止;以12380505元为基数,按贷款合同性质约定利率计算利息自2017年8月2日至付清本金之日止;以上两项利息之和扣减已支付利息为未付利息);
二、如被告广元市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对于被告位于广元市利州区××路××段××号××东方××小区××层建筑面积11184.39平方米的营业房及负一层1-102号地上分摊土地面积384.95平方米的车位共234套抵押房产【不动产证号为广国用(2013)第3××9号,具体房号见房地产抵押花名册】享有折价、变卖或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广元市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47850元;
四、驳回原告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6300元,由广元市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8300元,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8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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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四川省威羽建设有限公司,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 2022-03-15 | |
2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四川省威羽建设有限公司,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 2022-02-18 | |
3 | 企业借贷纠纷 | (2020)川08民初15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广元市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