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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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黑0205民初176号 | 原告 | 原告: 齐翔建工集团(齐齐哈尔)恒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徐州匠铸建设有限公司,W某某 | 786100 | 驳回原告齐翔建工集团(齐齐哈尔)恒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1661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0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黑0205民初175号 | 原告 | 原告: 齐翔建工集团(齐齐哈尔)恒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徐州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 | 1864556 | 准许原告齐翔建工集团(齐齐哈尔)恒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581元,减半收取10790.5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8-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