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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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部未履行 | 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2020-05-25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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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登记注册﹝2022﹞332号 | 企业登记注册 | 关于新超越(山东)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的业务 | 2022-03-07 | 2099-12-31 |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2 | 0801011443668 | 公司设立登记 | 关于新超越(山东)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登记的业务 | 2020-11-10 | 2099-12-31 |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3 | 0801011442590 | 公司设立登记 | 关于新超越(山东)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登记的业务 | 2020-11-10 | 2099-12-31 |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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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2)鲁0812执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鲁0812执9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3-15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1)鲁0812民初2650号 | 原告 | 原告: 新超越(山东)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长江禽业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中大塑木制品有限公司,汪凤家,W某某,G某某 | 6000000 | 一、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超越(山东)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偿付代偿款6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600万元为计算基数,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二、驳回新超越(山东)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6900元,由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26 |
3 | 其他 | (2020)鲁0812执201号之十六 | 申请人 | - | 702543.84 |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X某某在中国农业银行62×××4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02543.8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4-12 |
4 | 其他 | (2020)鲁0812执201号之十四 | 申请人 | - | 702543.84 |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X某某在中国农业银行62×××1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02543.8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4-12 |
5 | 其他 | (2020)鲁0812执201号之十三 | 申请人 | - | 702543.84 |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X某某在中国工商银行16×××3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02543.8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4-12 |
6 | 合同纠纷 | (2020)鲁0811民初6802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被告: 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宋洪友 | 2609262.37 | 一、被告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借款本金2599262.37元及罚息和复利(截止到2020年8月19日的罚息60039.06元、复利594.65元,合计2659896.08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7.047%分别计算罚息和复利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诉讼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10000元;
三、若被告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一、二项规定履行债务,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有权就抵押的机器设备优先受偿;
四、被告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S某某对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S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079元,减半收取计14040元,由被告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0 |
7 | 合同纠纷 | (2020)鲁0812执11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案仅有一个被执行人的,写明:)终结(2020)鲁0812执113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8-14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0)鲁0812民初1670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长江禽业有限公司,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中大塑木制品有限公司,W某某,G某某,汪凤家 | -- | 本案按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7-20 |
9 | 合同纠纷 | (2020)鲁0811执保1466号 | 被执行人 | - | 2900000 |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S宋洪友银行存款290万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0-07-13 |
10 | 合同纠纷 | (2020)鲁0812执591号之四十一 | 被执行人 | - | 1977.41 | 划拨被执行人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莱商银行80×××1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977.41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6-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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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新超越(山东)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Z某某,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长江禽业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中大塑木制品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2021-10-11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1)鲁0812民初2650号 | 原告 | 原告: 新超越(山东)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2021-10-11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鲁0811民初6802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被告: 山东超越科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S某某,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8-20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超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S某某,Z某某 被告: W某某,G某某,济宁市兖州区中大塑木制品有限公司,W某某,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长江禽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8-14 | |
5 | 票据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被告: 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超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长江禽业有限公司,山东精武食品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中大塑木制品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G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2016-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