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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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3253 | (2024)青0203执712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2 | 40400 | (2024)青0203执700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3 | 272247 | (2024)青0203执657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4 | 373619 | (2024)青0203执648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5 | 157810 | (2024)青0203执646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6 | 132303 | (2024)青0203执637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7 | 220510 | (2024)青0203执635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8 | 194068 | (2024)青0203执636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9 | 302900 | (2024)青0203执618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10 | 316478 | (2024)青0203执624号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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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青0203执119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青0203执11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3-19 |
2 | -- | (2023)青0203执11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青0203执11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3-19 |
3 | -- | (2023)青0203民初2570号 | 原告 | 原告: M某某,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511353.6 | 一、确认原告(反诉被告)M某某与被告(反诉原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23年10月17日解除;
二、被告(反诉原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M某某购房款385776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反诉原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违约金125577.6元;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M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3542元,由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3542元,由M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4-02-08 |
4 | -- | (2023)青0203民初27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银川皖南劳务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际总承包分公司,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897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4-01-11 |
5 | -- | (2023)青02民终1007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55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21 |
6 | -- | (2023)青02民终917号 | 被告 | - | 26894.32 | 一、撤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23)青0203民初1378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L某某支付违约金26894.3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44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272元,由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7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88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816元,由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7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07 |
7 | -- | (2023)青0203民初205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139140.6 | 一、确认原告X某某与被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于2023年9月16日解除;
被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X某某履行办理案涉房屋备案登记撤销手续的义务;
二、被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还原告X某某首期房价款139140.6元;
三、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04元,由被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27 |
8 | -- | (2023)青02民终74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34元,由上诉人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27 |
9 | -- | (2023)青0203民初2291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226906.2 | 一、确认原告F某某与被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车位《预定协议》于2023年6月10日解除;
二、被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还原告F某某购房款146156.2元;
三、被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还原告F某某车位预定款80750元;
四、驳回原告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503元,由原告F某某负担1121元,被告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3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11-20 |
10 | -- | (2023)青民申765号 | 被告 | - | -- | 驳回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3-11-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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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青0203民初69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G某某 被告: 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2 | -- | (2024)青0203民初78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Y某某 被告: 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3 | -- | (2024)青0203民初94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H某某 被告: 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4 | -- | (2024)青0203民初72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C某某 被告: 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5 | -- | (2024)青0203民初738号 | 被告 | 原告: 青海鑫蓝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5-22 | |
6 | -- | (2024)青0203民初13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海东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集团西安置业有限公司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7 | -- | (2024)青02民终32号 | 上诉人 | -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8 | -- | (2023)青02民终1064号 | 上诉人 | -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9 | -- | (2024)青02民终32号 | 上诉人 | -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10 | -- | (2024)青02民终33号 | 被上诉人 | -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