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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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行为 | 太原市晋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 | 2018-05-24 | (并晋源)食药监食罚〔2018〕7004号 | |
2 | 未经许可经营药品行为 | 太原市晋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一没收未经许可经营的黄芪袋二罚款元 | 2018-05-24 | (并晋源)食药监药罚〔2018〕700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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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晋0110执531号 | 被执行人 | - | 8013701.32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在银行、信用社及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8013701.32元。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在有关单位的相关合法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的相应等值财产。
四、本案执行费1435元由被执行人太原市晋源区晋源街道五府营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5-20 |
2 | 合同纠纷 | (2018)晋0110财保3号 | 被申请人 | - | 15258376.76 | 冻结被申请人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5258376.76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更多 | 2018-02-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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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2023-02-10 | |
2 | 邮寄服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 被告: 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02-07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2022-10-2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2022-10-25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2022-10-12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2018-05-09 | |
7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18)晋民终39号 | 被上诉人 | -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1-24 | |
8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17)晋01民初742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冠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新晋药集团阳泉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0-17 | |
9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17)晋01民初742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冠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新晋药集团阳泉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0-17 | |
10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17)晋01民初742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冠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新晋药集团阳泉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农之窗农业博览园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