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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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1)鄂0821财保9号 | 被申请人 | - | 5965630.17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账户:18×××42)的银行存款5965630.17元,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京山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2-02 |
2 | 合同纠纷 | (2020)鄂0502民初313号 | 被告 | 原告: 宜昌市西陵区楚明建材租赁站 被告: 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 | 2500000 | 冻结被告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银行存款25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4-30 |
3 | 合同纠纷 | (2019)鄂0821民初156号之四 | 被申请人 | - | 6523725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23725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1-30 |
4 | 合同纠纷 | (2019)鄂0821民初156号之三 | 被告 | 原告: 京山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京山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8733元(已减半),由京山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1-30 |
5 | 合同纠纷 | (2019)鄂0821民初156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驳回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复议请求 ...更多 | 2019-01-29 |
6 | 合同纠纷 | (2019)鄂0821民初156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京山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逾期未上诉,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 ...更多 | 2019-01-29 |
7 | 合同纠纷 | (2019)鄂0821民初156号 | 被申请人 | - | 6523725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2372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京山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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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京山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荆门市京山县人民法院 | 2021-08-04 | |
2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宜昌市西陵区楚明建材租赁站 被告: 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山县分公司,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