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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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4022 | (2024)川2002执648号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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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川2002民初587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 被告: 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瑞联智慧城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9208.31 | 一、被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支付合同价款1809,208.31元及利息(利息从2021年6月16日起,以1809,208.3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成都瑞联智慧城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31元(原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已缴纳),由被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瑞联智慧城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给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1-04 |
2 | 合同纠纷 | (2021)川2002执248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2021)川2002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9-23 |
3 | 合同纠纷 | (2021)川2002执2489号 | 申请人 | - | 180000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L某某、广州市众一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9000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或提取被执行人的合法收入9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8-0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2002民初4987号 | 被告 | 原告: 资阳市雁江区惠元商贸中心 被告: 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T某某 | 650102 | 一、被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资阳市雁江区惠元商贸中心支付所欠货款1700元及利息(利息以17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资阳市雁江区惠元商贸中心支付所欠货款648402元及利息(利息以648402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三、被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T某某对上述第二项债务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资阳市雁江区惠元商贸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301元(原告资阳市雁江区惠元商贸中心已向本院交纳),由被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资阳市雁江区惠元商贸中心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21 |
5 | 合同纠纷 | (2019)川2002民初6196号 | 原告 | 原告: 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4501 | 一、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4200元;
二、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违章罚款金额301元;
三、驳回原告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元,减半收取63元,由被告D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1-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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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2002民初3165号 | 被告 | 原告: 资阳市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2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8-11 | |
3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5-05 | |
4 | 股东出资纠纷 | (2022)川2002民初740号 | 原告 | 原告: 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瑞联智慧城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中天兴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4-29 | |
5 | 其他 | -- | 上诉人 | - |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6 | 合同纠纷 | (2022)川20民终138号 | 上诉人 | - |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7 | 其他 | (2021)川2002民初717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广州市众一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8 | 其他 | (2021)川2002民初717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广州市众一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9 | 其他 | (2021)川2002民初717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广州市众一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10 | 其他 | (2021)川2002民初716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广州市众一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资阳明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