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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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川0184民初3068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澳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都福友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成都润达宏伟建材有限公司,崇州兰丰贸易有限公司,夹江县郎玛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 2231446.59 | 一、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四川澳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410480.65元。
二、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成都福友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746956.58元。
三、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成都润达宏伟建材有限公司145584元。
四、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崇州兰丰贸易有限公司334197.5元。
五、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夹江县郎玛瓷业有限责任公司郎玛公司594227.86元。
如果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96.85元,由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承担。
如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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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0183民初1820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润达宏伟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成都顺富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2024-06-11 | |
2 | -- | (2024)川0183民初1820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润达宏伟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成都顺富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2024-06-11 | |
3 | 合同纠纷 | (2022)川0184民初4103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润达宏伟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2022-10-19 | |
4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84民初3068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澳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都福友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成都润达宏伟建材有限公司,崇州兰丰贸易有限公司,夹江县郎玛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中科志诚贸易有限公司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