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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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 | 罚款40万元 | 400000 | 滁州银保监分局 | 2021-03-15 | 滁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 |
2 | 一、金融统计工作,存在金融数据虚报、瞒报现象。二、反洗钱工作,存在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更多 | 罚款29万元 | 290000 | 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 | 2020-12-17 | 滁银罚字〔2020〕第3号 | |
3 | 凤阳农商行未能根据要求有效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数据治理存在严重缺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罚款二十五万元 | 250000 | 安徽银保监局 | 2019-12-31 |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74号 | |
4 | 贷前调查不尽职,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行为应发现未发现,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罚款二十万元 | 200000 | 滁州银监分局 | 2018-10-15 | 滁银监罚决字〔2018〕3号 | |
5 | 存款准备金 | 给予7876.88元罚款 | 7877 | 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 | 2017-11-09 | 滁银罚字〔2017〕5号 | |
6 | 反洗钱 | 对单位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罚款。 | 10000 | 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 | 2017-10-16 | 滁银罚字〔2017〕第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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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1126民初780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Y某某 | 50000 | 被告C某某、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8月4日尚欠5393.08元,此后利息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61%计算至借款结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3元,减半收取586.5元,由被告C某某、Y某某负担。原告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人民币1173元,本院退回1173元。被告C某某、Y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6.5元,拒不缴纳的,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4-01-29 |
2 | -- | (2023)皖1126民初6631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23783.08 | 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贷款金额19424.23元、利息2116.6元、逾期费用2242.25元,合计23783.08元(截至2023年3月21日)。之后利息自2023年3月22日起以欠款23783.08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至欠款实际付清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5元,减半收取197.5元,由被告G某某负担。原告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人民币395元,本院退回395元。被告G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7.5元,拒不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27 |
3 | -- | (2023)皖1126民初6636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26555.15 | 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贷款金额22381.14元、利息1773.3元、逾期费用2400.71元,合计26555.15元(截至2023年7月3日)。之后利息自2023年7月4日起以欠款26555.1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至欠款实际付清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4元,减半收取232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原告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人民币464元,本院退回464元。被告Z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2元,拒不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27 |
4 | -- | (2023)皖1126民初5199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99000 | 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000元及利息(截至2023年7月11日为112313.58元。之后利息,以99000元为本金基数按年利率13.26%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70元,减半收取223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原告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人民币4470元,本院退回4470元。被告L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35元,拒不缴纳的,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19 |
5 | 合同纠纷 | (2021)皖1126民初4288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Z某某 | -- | 本案按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8-04 |
6 | 合同纠纷 | (2021)皖1126执1773号 | 申请人 | - | 147381.32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J某某、L某某存款147381.32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同等数额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为三年。对无法分割的不动产以及其他无法直接体现资产价值的财产可全部查封、冻结。
如需继续查封,申请执行人需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的继续查封、冻结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5-14 |
7 | 合同纠纷 | (2019)皖1126执175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1-09 |
8 | 合同纠纷 | (2018)皖1126民初641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999999 | 两被告许多兴、L某某立即共同偿还贷款本金19999,99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9月2日起按年利率为10.36%以本金2万元计算至2016年4月23日,此后按年利率为13.468%以本金2万元计算至2017年9月29日,自2017年9月30日起按年利率为13.468%以本金19999.99元计算至本息付清日止,扣除已偿还的本金0.0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许多兴、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12 |
9 | 合同纠纷 | (2017)皖1126执106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9-30 |
10 | 其他 | (2016)皖1126执43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凤阳县人民法院(2015)凤民二初字第0093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9-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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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纠纷 | L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 R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30 | |
4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纠纷 | C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29 | |
5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 | L某某,X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6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 | L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7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8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 | W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信用卡纠纷 | Y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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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1126民初2477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T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2 | -- | (2024)皖1126民初2477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M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3 | -- | (2024)皖1126民初2453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4 | -- | (2024)皖1126民初2470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5 | -- | (2024)皖1126民初2450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R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6 | -- | (2024)皖1126破10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省胜利水泥有限公司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7 | -- | (2024)皖1126民初2465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L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8 | -- | (2024)皖1126民初2455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L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9 | -- | (2024)皖1126民初2449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T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10 | -- | (2024)皖1126民初2468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Y某某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