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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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3-24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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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103190829211577077 | 330103190829211577077 | 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8-29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330103200409619459222 | 330103200409619459222 | 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4-09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330103190813511055832 | 330103190813511055832 | 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8-13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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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浙0104民初759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锦意 | 38000 | 一、被告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D某某支付劳务报酬人民币38000元。
二、被告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D某某支付违约金(以第一项未付劳务报酬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日起,按照日利率万分之六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375元,由被告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承担。
原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11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浙0105执84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105执84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4-30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浙0104民初51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S某某,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2340 | 一、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X某某医疗费1333元、误工费18538元、护理费9269元、交通费200元、营养费3000元,合计3234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X某某对S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9元由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560元由X某某负担。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27 |
4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7)浙0104民初426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X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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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S某某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04-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S某某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7-10-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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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浙0113民初760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幽迷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法院 | 2021-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