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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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2021)最高法知民终377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鄂01民初1009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由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由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5-25 |
2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2019)鄂01民初10090号 | 原告 | 原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某某 | -- | 驳回原告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原告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2 |
3 | 其他 | (2019)鄂01民初5190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14000 | 一、被告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214000元;
二、驳回原告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10元,由原告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000元;由被告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3010元(此款原告起诉时已预交本院,被告应将该款连同判决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案件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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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 -- | 其他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5-19 | |
2 |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 (2021)最高法知民终377号 | 上诉人 | -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5-19 | |
3 | 商业秘密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21 | |
4 | 商业秘密合同纠纷 | (2019)鄂01民初10090号 | 原告 | 原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21 | |
5 | 商业秘密合同纠纷 | (2019)鄂01民初10090号 | 原告 | 原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某某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9 | |
6 | 商业秘密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某某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5 | |
7 | 商业秘密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5 | |
8 |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15 | |
9 |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 (2019)鄂01民初5190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15 | |
10 |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 (2019)鄂01民初5190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路得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蜂巢(武汉)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