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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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 -- | 2099-01-01 |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工商)窗口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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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浙0302民初6557号 | 被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X某某,L某某,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 3328477.21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3115000.1元及利息、期内利息的复利、逾期利息(截止2015年11月25日,利息109643.8元、期内利息的复利2554.93元、逾期利息865.57元,之后的利息以本金3011166.7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及编号为深发(温瓯)房贷字第××号的《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确定的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及编号为深发(温瓯)房贷字第××号的《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确定的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之后的期内利息的复利以利息109643.8元为基数,逾期利息以到期本金103833.31元为基数,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及编号为深发(温瓯)房贷字第××号的《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确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及编号为深发(温瓯)房贷字第××号的《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确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X某某追偿。
三、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705元,由被告X某某、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04 |
2 | 合同纠纷 | (2019)浙03民终276号 | 被上诉人 | - | 12000 | 一、维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302民初954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及诉讼费负担。
二、撤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302民初954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驳回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4-10 |
3 | 合同纠纷 | (2019)浙0304民初1711号 | 其他 | - | --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 2019-02-28 |
4 | 合同纠纷 | (2018)浙0302民初9545号 | 原告 | 原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W某某 | 793496.53 | 一、解除原、被告三方于2013年6月8日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含附件《贷款及保证承诺书》)约定的原告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W某某向被告工商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原告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W某某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代偿款793496.53元及代偿期间的利息(从2018年9月21日起至本案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35元,减半收取5867.50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8-10-11 |
5 | 合同纠纷 | (2017)浙民申2568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18-04-13 |
6 | 合同纠纷 | (2017)浙0302民初1424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Z某某 | 1635867.88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1635867.88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截至2018年4月2日,利息125954.41元、逾期利息7586.23元、复利3072.9元,之后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及编号为330022300-011-2012001187号《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确定的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扣除逾期利息的复利)。
二、如被告Z某某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第一项债务,则依法拍卖、变卖其名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站南D-43a地块橡树湾家园3幢507室商品房(温房预瓯字第××号),所得价款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优先受偿。
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433元,公告费210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10 |
7 | 合同纠纷 | (2017)浙0302民初8533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Z某某,C某某,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 524005.17 | 一、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522505.17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止2017年8月11日的利息25289.34元、罚息340.23元、复利889.13元,合计26518.7元;之后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律师费损失1500元。
三、如被告Z某某、C某某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二项条款中的债务,则拍卖或者变卖其提供抵押的房产,所得价款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优先受偿。
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32元,公告费420元,由被告Z某某、C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03 |
8 | 合同纠纷 | (2017)浙0302民初6547号 | 被告 | 原告: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被告: Z某某,C某某,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 1034753.63 | 一、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付原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金1024753.63元、逾期利息及逾期罚息(计算至2017年10月25日,逾期利息为32931.91元、逾期罚息为1243.41元,之后均按温公积金借字012012002525号《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Z某某、C某某共同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1万元;
三、如被告Z某某、C某某未按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履行,则拍卖、变卖其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橡树湾家园3幢1206室的房屋,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四、驳回原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10元,由被告Z某某、C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30 |
9 | 其他 | (2017)浙0304民初5377号 | 其他 | - | -- | -- | 2017-08-11 |
10 | 合同纠纷 | (2017)浙03民终988号 | 被上诉人 | - | 27197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8558元,由平安银行温州分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6-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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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1-26 | |
2 | 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6-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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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浙0304民初8828号 | 原告 | 原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2-21 | |
2 | 合同纠纷 | (2022)浙0304民初9135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威欧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1-30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浙0304民初8828号 | 原告 | 原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1-09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302民初548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L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2-04 | |
5 | 追偿权纠纷 | (2020)浙0302民初8305号 | 原告 | 原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1-13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302民初548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L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8-10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3民终2181号 | 上诉人 | -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08 | |
8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0)浙0304民初258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0-06-29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302民初117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被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4-09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302民初117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被告: 温州市新华成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