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开业 西北民营企业
赵龙
91610135MA6TXDNP0A
200万元人民币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9号中信大厦1幢1单元17楼
纳税信用等级A级4项。展开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8

法院公告 1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8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4)陕0103执2003号
被执行人
-
--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103执2003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4年3月18日结案
...更多
2024-03-18
2
--
(2023)陕0103民初14259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西安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2023-09-27
3
--
(2023)陕0111财保401号
其他
-
696968.96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XXXX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XXXX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96968.96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上述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需要延长期限的,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7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在期限届满时自行解封。 案件申请费4005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3-04-21
4
--
(2023)陕0111财保401号
其他
-
696968.96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XX**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XX**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96968.96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上述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需要延长期限的,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7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在期限届满时自行解封。案件申请费4005元,申请人已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3-04-17
5
合同纠纷
(2022)陕0113执8321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2-09-13
6
合同纠纷
(2021)陕0113民初18122号
原告
原告:
西安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益德盛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张永超
56900
一、被告西安益德盛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预付款56900元。 二、被告西安益德盛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7500(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25%为标准)。 三、被告西安益德盛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延期退回第一批预付款和第二批预付款的利息(以56900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为标准,自2020年12月28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四、被告Z某某对一、二、三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9元,减半收取724.5元,由被告西安益德盛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Z某某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9-26
7
劳务合同纠纷
(2021)陕0113民初19432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安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L某某减半负担25元
...更多
2021-06-25
8
其他
(2019)陕0103民初5139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安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准许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2019-03-25

法院公告 1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服务合同纠纷
陕西国美九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国美九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2023-10-19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服务合同纠纷
陕西国美九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国美九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2023-06-11
3
裁判文书
委托合同纠纷
西安益德盛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Z某某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11-18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服务合同纠纷
(2023)陕0111民初3626号
原告
原告:
西安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国美九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国美九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2023-07-26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