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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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部未履行 | 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 -- |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 2019-06-20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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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辽1122执581号 | 2021-04-23 | (2020)辽1122民初160号 | 盘山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辽0802执275号 | 2020-02-28 | (2019)辽0802民初125号 |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802执702号 | 2019-08-01 | (2019)辽0802民初123号 |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782执657号 | 2019-05-09 | (2019)辽0782民初54号 | 北镇市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782执505号 | 2019-04-03 | (2019)辽0782民初254号 | 北镇市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882执580号 | 2019-01-10 | (2018)辽0882民初5746号 |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882执581号 | 2019-01-10 | (2018)辽0882民初5745号 |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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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锅辽G70186 | 锅炉使用登记证 | 承压蒸汽锅炉 | 2009-03-01 | 2099-12-31 | 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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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辽0782执恢23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辽0782执恢23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15 |
2 | 其他 | (2021)辽1122执58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辽1122执5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27 |
3 | 其他 | (2021)辽1122执保124号 | 其他 | - | -- | 本案予以结案 | 2021-04-28 |
4 | 其他 | (2020)辽1122民初160号 | 被申请人 | - | 658938 | 冻结被申请人北镇市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65893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4-22 |
5 | 合同纠纷 | (2020)辽0782执64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0)辽0782执6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2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辽08民终1691号 | 被上诉人 | - | 1222556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803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29 |
7 | 合同纠纷 | (2019)辽0782民初2662号 | 被告 | 原告: 辽宁北镇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镇市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王强,H某某,W某某,W某某 | 6000000 | 一、被告北镇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7月21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按年利率9.57%计算;自2019年2月2日起至还款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4.355%计算);
二、被告W某某、H某某对上述应给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三、原告对抵押物在经拍卖、变卖在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800元,由被告北镇市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被告W某某、H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1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辽0782执65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31 |
9 | 合同纠纷 | (2019)辽0782民初234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镇市支行 被告: 王强,H某某,北镇市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一、被告W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镇市支行借款本金249547.69元,并按年利率4.35%支付原告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9日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5.655%支付原告从2019年7月1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借款利息;
二、被告W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镇市支行借款本金250452.31元,并按年利率4.35%支付原告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5.655%支付原告从2019年8月1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借款利息;
三、被告北镇市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W某某、H某某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镇市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23元,由被告W某某、H某某、北镇市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6 |
10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9)辽0882执84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7-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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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辽0782民初234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镇市支行 被告: W某某,H某某,北镇市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北镇市人民法院 | 2019-10-0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辽08民终1691号 | 被上诉人 | -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0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北镇市国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镇市伊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北镇市人民法院 | 2019-02-2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辽08民终524号 | 其他 | -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