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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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3)湘1081民初56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松灿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武汉松灿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1-16 |
2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2)湘1081执恢297号 | 申请人 | - | -- | 对资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1081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11-16 |
3 | 追偿权纠纷 | (2018)湘1081执47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1-09 |
4 | 追偿权纠纷 | (2018)湘民申1560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8-10-29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湘1081执497号 | 其他 | - | -- | -- | 2018-07-03 |
6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7)湘10民终2696号 | 上诉人 | - | 1876601.31 | 撤销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2017)湘1081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
Z某某支付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251,067.54元的50%计625,533.77元,此款限被告Z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557元,减半收取计6278.5元,由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Z某某各负担3139.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55元,由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Z某某各负担502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1-22 |
7 | 追偿权纠纷 | (2017)湘1081民初1225号 | 原告 | 原告: 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1501281.04 | 被告Z某某赔偿原告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1251067.54元的20%计250213.50元,限被告Z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57元,减半收取计6278.5元,由原告负担5022.8元,被告负担1255.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21 |
8 | 合同纠纷 | (2016)湘1081民初1272号 | 原告 | 原告: 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34000 | 准许原告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Z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50元,减半收取325元,由原告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更多 | 2016-10-10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湘1081资执49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 | -- | 冻结、扣留被告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或者其他有关单位的收入合计101400元,或者扣划、提取该款至资兴市人民法院。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06-26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湘1081执49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 | -- | 冻结、扣留被告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或者其他有关单位的收入合计101400元,或者扣划、提取该款至资兴市人民法院。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