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国土资源局

正常 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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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18)赣0321行初10号
被告
原告:
莲花县惠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莲花县国土资源局
10000
准许原告莲花县惠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莲花县惠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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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7
2
其他
(2018)赣03民终430号
被上诉人
-
6611857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8083元,由上诉人江西广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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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0
3
其他
(2018)赣0321民初77号
原告
原告:
莲花县国土资源局
被告:
朱某亮,江西广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611800
由被告Z某某、江西广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莲花县国土资源局违约金661.18万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83.00元,由被告Z某某、江西广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判决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的期限为判决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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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4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18)赣03民终430号
其他
被告:
Z某某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7-23
2
合同纠纷
(2018)赣03民终430号
其他
被告:
Z某某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1900-01-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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