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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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陕0703民初1592号 | 被告 | 原告: 汉中市圣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汉中市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 380059.82 | 由被告汉中市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45日内,支付原告汉中市圣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86525.9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504元(以186525.91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0年6月20日,此后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续计至实际还款日),合计支付190029.91元。
案件受理费4112元,由被告汉中市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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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陕0703民初1592号 | 被告 | 原告: 汉中市圣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汉中市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0-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