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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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纠纷 | (2016)黑0382民初235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密山市文化广电体育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密山支公司,S某某,T某某 | --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对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密山支公司、S某某、T某某的起诉。 ...更多 | 2016-12-27 |
2 | 单位行贿罪 | (2016)黑0303刑初54号 | 被告 | - | 500000 | 被告单位密山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被告密山市帅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被告人S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L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16-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