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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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皖08民终2038号 | 上诉人 | - | 6937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737元,由上诉人望江县兴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108元,上诉人S某某、J某某负担662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1-15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皖0827民初113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望江县兴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S某某,J某某 | 2094531.84 | 原告D某某的前述损失总计952059.92元。其中,由原告D某某自行承担190411.98元(952059.92元×20%);由被告望江县兴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D某某190411.98元(952059.92元×20%);由被告S某某、J某某共同赔偿原告D某某571235.96元(952059.92元×60%),扣除被告S某某、J某某先行赔付216000元外,被告S某某、J某某继续共同赔偿原告D某某355235.96元;以上赔偿义务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123元,依法减半收取6561.50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1312.30元,由被告望江县兴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12.30元,由被告S某某、J某某共同负担3936.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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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2023)皖08民终1916号 | 其他 | -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25 | |
2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2023)皖08274民初190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望江县兴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4-13 | |
3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2023)皖0827民初1906号 | 其他 | -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