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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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 2015-07-09 |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依法补报了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 | 2016-05-30 |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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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3)汨民初字第1468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飘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湘潭市友谊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42480 | 准许原告湖南飘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湘潭市友谊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62元,减半收取为431元,由原告负担。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4-04-22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1)岳民商初字第265号 | 原告 | 原告: 湘潭市友谊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邵阳市宝庆特种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 72403 | 一、被告邵阳市宝庆特种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湘潭市友谊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承揽款7万元;二、被告邵阳市宝庆特种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湘潭市友谊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利息损失2,403元(从2010年7月27日开始计算至2011年6月23日止);上述款项合计72,403元,限被告邵阳市宝庆特种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湘潭市友谊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580元,由被告邵阳市宝庆特种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1-08-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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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湘潭市友谊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湘潭市霞城社会福利印刷有限公司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湘潭市友谊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湘潭市霞城社会福利印刷有限公司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2023-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