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欧阳骏
91110108696387310D
21万元人民币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A座9层1012室
纳税信用等级A级3项。展开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7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裁判文书 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0)京73行初17479号
原告
原告:
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
一、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296882号关于第902500号“微视”商标撤销复审决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针对第902500号“微视”商标提出的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2021-12-10
2
其他
(2021)京行终2833号
第三人
-
100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5129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19381号《关于第30141415号“腾讯微视智能眼镜”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第30141415号“腾讯微视智能眼镜”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1-07-01
3
其他
(2021)京行终2839号
第三人
-
100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5137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19380号《关于第29812860号“腾讯微视”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第29812860号“腾讯微视”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1-07-01
4
其他
(2021)京行终2690号
第三人
-
100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5130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19377号《关于第30140383号“腾讯微视相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第30140383号“腾讯微视相机”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1-07-01
5
其他
(2020)京73行初5129号
第三人
原告: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
驳回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2020-12-22
6
其他
(2020)京73行初5137号
第三人
原告: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
驳回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2020-12-22
7
其他
(2020)京73行初5130号
第三人
原告: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
驳回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2020-12-22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其他
(2022)京73行初3763号
原告
原告:
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2-05-24
2
其他
(2020)京73行初17479号
原告
原告:
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11-12
3
其他
(2020)京73行初17479号
原告
原告:
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6-08
4
其他
(2020)京73行初5129号
其他
原告: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0-12-0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