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湘0121民初3643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华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064.5 | 限被告湖南华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货款6064.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10元,由被告湖南华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湘0121民初4855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古丈县留心汽车修配厂 | 10000 | 准许原告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12-06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6)湘0121民初6010号 | 原告 | - | -- | -- | 2016-12-0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湘0121民初3645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标弘双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9-12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湘0121民初3644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弘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9-1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湖南华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2017-01-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2016-09-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湘0121民初3643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华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2016-12-2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湘0121民初4855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县隆金汽车零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古丈县留心汽车修配厂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2016-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