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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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06民初442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苏州泰诺美模具有限公司 被告: 蚌埠市鑫泰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苏州泰诺美模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58元、财产保全费1374元,合计人民币3232元,由原告苏州泰诺美模具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6-13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皖0302民初139号 | 原告 | 原告: 蚌埠市鑫泰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G某某 | 330000 | 被告D某某和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偿还所欠原告蚌埠市鑫泰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及至2016年9月17日的利息30000元,2016年9月18日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1.5%的标准支付至还清借款本金时止,上述款项由两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850元,由被告D某某和G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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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工合同纠纷 | (2022)苏0506民初4425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泰诺美模具有限公司 被告: 蚌埠市鑫泰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2-0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