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票成广告有限公司

吊销,未注销 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华南
林海媚
91440101321093703B
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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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3号1103房之326K房(仅限办公用途)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行政处罚1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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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0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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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当事人:广州票成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媚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3号1103房之326K房(仅限办公用途) 本局于2020年06月09日对当事人广州票成广告有限公司因未在住所从事经营活动,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超过两年,涉嫌构成六个月未开业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因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且仍未移出,且连续两个年度未进行纳税申报。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 证据二: 证据三: 对此,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所指向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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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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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6-17
穗天市监批吊处字〔2020〕48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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