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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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部制度不完善,违规经营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 | 44300000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2023-08-18 | 金罚决字20237号 | |
2 | 其他 |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民生银行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更多 | --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2023-08-16 | -- |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涉嫌违规 | 已开展自律调查。 | --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2023-05-09 | -- | |
4 | 一、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三、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银承保证金四、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五、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七、未对集团客户、法人企业与企业关系人进行统一授信八、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九、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十、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占用费十一、中长期贷款违规重组且贷款分类不实十二、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十三、大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办理业务十四、信贷档案丢失,贷后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更多 | 对民生银行总行罚款66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2万元,对民生银行分支机构罚款2300万元,共计罚款89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2万元。 ...更多 | 89700000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3-02-16 | 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 |
5 | 未采取有效方式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和股市 | 责令改正,并处65万元罚款。 | 650000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 | 2022-07-12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 |
6 | 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 | 责令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改正,并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800000 | 北京银保监局 | 2022-05-26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 | |
7 | 民生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未报送贸易融资业务EAST数据二、漏报贷款核销业务EAST数据三、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EAST数据四、债券投资业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五、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六、未报送公募基金投资业务EAST数据七、未报送其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八、未报送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业务EAST数据九、漏报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十、EAST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十一、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二、EAST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三、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十四、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五、报送不实数据十六、面向非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不良资产 ...更多 | 罚款490万元 | 4900000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2-03-21 | 银保监罚决字〔2022〕20号 | |
8 | 一、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三、对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和问责不到位四、内部制度管理不足,个别制度与监管要求冲突五、配合现场检查不力六、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七、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业务数据八、未严格执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九、理财业务整改转型不符合监管要求十、违规调整理财产品收益十一、理财产品收益兑付不合规十二、违规调节理财业务利润十三、使用内部账户截留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收入和承接风险资产十四、理财产品间相互交易资产调节收益十五、理财产品未实现账实相符、单独托管十六、理财产品投资清单未反映真实情况,合格投资者认定不审慎十七、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投资杠杆水平超标十八、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市值比例超标十九、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流动性资产持有比例不达标二十、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规范二十一、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二十二、理财产品托管不尽职二十三、违规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二十四、同业业务未实行专营部门制二十五、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健全二十六、同业业务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二十七、违规将转贴现票据转为投资资产,未真实反映票据规模二十八、会计核算不规范二十九、发行虚假结构性存款产品三十、未对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对应资产计提资本三十一、委托贷款委托人资质审查不审慎 ...更多 | 罚款11450万元 | --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07-13 | 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 | |
9 | 你单位列支的员工洗涤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30703.1元其中2015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43343.20元;2016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75640元;2017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11719.90元。 ...更多 | 对你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处税款的0.5倍罚款即365351.55元。 | 365352 |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稽查局 | 2021-04-01 | 并税稽罚〔2021〕16号 | |
10 | 违反规定办理售汇业务等 | 没收违法所得1910822.20元人民币,并处80万元人民币罚款,给予警告 | 800000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 2020-11-26 | 京汇罚〔2020〕4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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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顺卫水监字﹝2018﹞第0072号 | 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二次供水(低位水箱变频) | 2024-04-24 | 2028-04-23 |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 | 京发改(核)﹝2023﹞193号 | 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 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 2023-12-08 | 2025-12-07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 | 1101132023061601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监督备案) | 施工许可 | 2023-06-16 | 2099-12-31 |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4 | 91110000100018988F | 营业执照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96-02-07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JY31101011242829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 2023-08-16 | 2028-08-15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京西卫医许决字﹝2024﹞026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 | 2024-04-19 | 2028-01-19 |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7 | 顺卫水监字﹝2018﹞第0071号 | 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二次供水(低位水箱变频) | 2024-04-24 | 2028-04-23 |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8 | 顺卫水监字﹝2018﹞第0070号 | 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二次供水(低位水箱变频) | 2024-04-24 | 2028-04-23 |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9 | 湘金复﹝2023﹞9号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关于袁标任职资格的批复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核准袁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报〔2023〕193号)收悉。经审查,核准袁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请你行及时将其任职文件抄送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 2023年7月28日 ...更多 | 2023-07-28 | 2099-12-31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
10 | 京西卫医许决字﹝2023﹞24-647 |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 医疗机构(不满100张床位)校 验 | 2023-12-26 | 2028-01-19 |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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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381执恢1085号 | 其他 | - | 4355.09 | 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381执恢1085号案件本次恢复执行4355.09元完毕 ...更多 | 2024-03-20 |
2 | -- | (2024)粤民终896号 | 原告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3-08 |
3 | -- | (2023)川0193执1586号 | 其他 | - | 594158.29 | 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标的594158.29元及利息,执行费8342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更多 | 2024-02-26 |
4 | -- | (2023)川0193执6746号 | 其他 | - | 1016568.46 | 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标的1016568.46元及利息,执行费12566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更多 | 2024-02-26 |
5 | -- | (2024)鲁0691诉前调确288号 | 其他 | - | -- | -- | 2024-02-22 |
6 | -- | (2024)浙1002民初576号 | 其他 | - | 102949.54 | 被告张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借款本金98949.54元,并支付利息、罚息(截至2023年11月8日的利息、罚息为32065.57元,自2023年11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同时赔偿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律师代理费损失4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0元,减半收取1500元,由被告张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4-02-20 |
7 | -- | (2023)苏0303民初8857号 | 其他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 被告: 项某,徐州某某物流有限公司 | 596007.02 | 一、被告项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借款本金573692.3元、利息20755.5元、罚息1559.22元(暂计算至2023年11月14日)以及之后的利息、罚息(之后的利息、罚息按照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标准和计算方式,从2023年11月15日起继续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此后继续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徐州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项某的债务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有权就被告项某名下坐落于江苏省邳州市耀邦新世界花园4幢1单元502室、储藏室2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驳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946元,由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负担203元,由被告项某、徐州某某物流有限公司负担47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4-01-11 |
8 | -- | (2024)鲁0691诉前调确20号 | 其他 | - | -- | -- | 2024-01-10 |
9 | -- | (2023)浙1002民初6690号 | 其他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 被告: 苏某某 | 1999999.42 | 一、被告苏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借款本金1979999.42元及利息、罚息(截至2024年1月5日为34134.62元,自2024年1月6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息、罚息合计金额以月利率2%为限计算),并支付给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律师代理费20000元;
二、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有权以台州市某某公寓*幢***室及车房的折价款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00元(已减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已预交),由被告苏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4-01-05 |
10 | -- | (2023)鲁0691诉前调确1064号 | 其他 | - | -- | -- | 2023-12-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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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纠纷 | W某某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2 | 裁判文书 | 平信用卡纠纷 | W某某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P某某、Z某某、Y某某、Z某某、甘肃志鹏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款纠纷 | J某某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信用卡纠纷 | H某某、C某某、L某某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信用卡纠纷 | Z某某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7 | 执行文书、拍卖 | 拍卖 | L某某、H某某、北京东方昂泰科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诺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乐天游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信用卡纠纷 | Z某某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信用卡纠纷 | G某某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10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纠纷 | S某某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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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15民初386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2 | -- | (2024)赣01民初9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3 | -- | (2023)渝0112民初44054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4 | -- | (2023)渝0112民初44054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5 | -- | (2023)渝87民初93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优俊投资有限公司 | 成渝金融法院 | 2024-04-02 | |
6 | -- | (2024)苏0481民初64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7 | -- | (2023)粤0106民初3909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金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8 | -- | (2024)苏0481民初64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9 | -- | (2023)粤0106民初3909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金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10 | -- | (2023)粤0106民初3909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金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