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品上包装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民营企业
刘思鹏
91430105077173815E
100万元人民币
-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瑞西路858号金荣望城科技产业园D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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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019)湘0105刑初379号
被告
-
75000
一、被告单位长沙品上包装有限公司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至本院,由本院上缴国库); 二、被告人L某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至本院,由本院上缴国库); 三、被告人C某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至本院,由本院上缴国库); 四、被告人M某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至本院,由本院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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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
其他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9-07-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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