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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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部未履行 | 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 --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1-21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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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沪0117执1991号 | 2018-03-05 | (2017)沪01民终15016号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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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17执异136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执行(2016)沪0117民初16032号民事判决书中的被执行人由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变更为第三人王忠元、Z某某;
二、第三人王忠元、Z某某于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本院(2016)沪0117民初1603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由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履行的债务未能清偿部分向申请执行人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及证据,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8-15 |
2 | 合同纠纷 | (2021)川0191执异216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成都金国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当事人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1-03-26 |
3 | 合同纠纷 | (2018)川0191执3527号 | 被执行人 | - | 3323422 | 一、本案执行标的为3323422元和相关利息,全部未执行到位。
二、终结(2015)高新民初字第05752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如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3-12 |
4 | 其他 | (2018)粤0305执696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1-28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沪0117执199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6-27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沪01民终15016号 | 上诉人 | - | 545000 | 本案按上诉人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250元,减半收取4,625元,由上诉人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2-0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粤0305民初5459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406000 | 被告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406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5年6月13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38.9元、公告费700元,共计9838.9元,均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缴,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本院不另作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14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沪0117民初1603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545000 | 一、被告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45,000元;
二、被告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人民币545,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250元,公告费人民币820元,合计诉讼费人民币10,070元,由被告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04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沪01民辖终17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2-15 |
10 | 合同纠纷 | (2015)高新民初字第5752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高新国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攀商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J某某 | 2015000 | 一、被告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成都高新国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本金2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5年3月20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成都高新国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万元;
三、被告成都高新区攀商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成都高新国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4122元、公告费900元,合计25022元,由被告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攀商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24422元;被告房苏殊承担公告费60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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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1-25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9-19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7-25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6-01 | |
5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7-01-19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6-10-20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J某某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6-09-29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J某某、房苏殊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5-10-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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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17执异13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8-0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沪01民终15016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31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沪01民终15016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1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粤0305民初5459号 | 其他 | -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0-1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沪0117民初1603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松江 | 2017-09-04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粤0305民初5459号 | 其他 | -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6-27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沪0117民初1603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4-13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沪0117民初1603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上益教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松江* | 2017-01-23 | |
9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5)高新民初字第05752号 | 被告 | 被告: 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攀商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J某某,F某某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6-12-16 | |
10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6)川01民辖终1385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高新国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成都高新区攀商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F某某,四川赛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6-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