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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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桃江县三桥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业务 | 同意 | 2016-08-08 | 2016-08-08 | 益阳市质监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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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0702执2270号 | 其他 | - | -- |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桃江县三桥竹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湘0702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3年5月3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5-30 |
2 | 其他 | (2022)湘0702执恢7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湘0702执恢77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2-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湘0702执102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0)湘0702执1024号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9-1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湘0702民初645号 | 原告 | 原告: 桃江县三桥竹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368994 | 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桃江县三桥竹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368994元。
本案案件诉讼费17120元,减半收取8560元,由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11 |
5 | 其他 | (2020)湘0702执保23号 | 申请人 | - | 1136994 | 冻结被申请人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36994元或查封、冻结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0-01-09 |
6 | 其他 | (2020)湘0702财保17号 | 申请人 | - | 1136994 | 对被申请人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36994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0-01-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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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湘0702民初645号 | 原告 | 原告: 桃江县三桥竹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0-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