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刘洪利
91320117754111719J
180万元人民币
-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和盛路1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土地交易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1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1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1

    工法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2015-07-03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2017-06-01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2013)鼓催字第89号
申请人
-
12000
一、宣告银行承兑汇票(号码号码3,票面金额100000元,出票人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付款行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收款人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背书人即申请人)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案受理费100元及公告费60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3-12-10
2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2013)鼓催字第89号
申请人
-
12000
一、宣告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票面金额100000元,出票人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付款行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收款人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背书人即申请人)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案受理费100元及公告费60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3-12-10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3)苏0117民初2989号
原告
原告:
南京一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威迩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06-27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3)苏0117民初2989号
原告
原告:
南京一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威迩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06-07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5)溧商初字第00610号
被告
原告:
苏州安美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一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15-10-27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