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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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902600726 | 21902600726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4区顺丰路15号金宝商务大厦8631;法定代表人:唐纯超;成立日期:2012-03-30 ...更多 | 2019-01-30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1903543023 | 21903543023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4区顺丰路15号金宝商务大厦8631;法定代表人:唐纯超;成立日期:2012-03-30 ...更多 | 2019-09-11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1903672890 | 21903672890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4区顺丰路15号金宝商务大厦8631;法定代表人:吴帅;成立日期:2012-03-30 ...更多 | 2019-10-22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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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粤0306执7650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0-31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3135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超越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A某某,Z某某,C某某,C某某,L某某,吴海喜 | 21681152 | 一、被告L某某、被告A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对第三人深圳市诺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对原告不能清偿的债务本金615257.29元、利息75894.71元(该利息按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暂计至2015年6月3日为53284元、加倍部分利息22610.71元,并继续计算到清偿之日止)、诉讼费10183元,在未履行出资义务2099万元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被告Z某某、被告C某某、被告L某某、被告C某某、被告W某某,对被告L某某、被告A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如各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及其他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813元,由各被告连带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08 |
3 | 其他 | (2015)深宝法松执字第56-2号 | 申请人 | - | --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诺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以人民币626440.29元及利息为限);不足部分,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1-29 |
4 | 其他 | (2015)深宝法松执字第56-1号 | 申请人 | - | -- | 被执行人深圳市诺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定送达后三日内填写财产申报表并交至本院执行局。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1-1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深中法立民终字第2225号 | 被上诉人 | - | 17401 | 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诺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上诉人深圳市诺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超期交纳的上诉费人民币17401元,由本院退回上诉人深圳市诺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4-10-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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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L某某、A某某、Z某某、C某某、C某某、L某某、W某某、深圳市诺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6-09-18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 | L某某、A某某、Z某某、C某某、C某某、L某某、W某某、深圳市诺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