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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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 2022年8月17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9号楼1层101号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南侧停车场一处地下消火栓损坏。存在消防设施为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更多 | -- | 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2-08-19 | 朝(二)消行罚决字〔2022〕第027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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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京0105民初10045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汐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4-26 |
2 | -- | (2023)京0105民初592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窥海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窥海实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4-26 |
3 | -- | (2023)京0105民初5920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822758.06 | 一、被告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付411379.03元;二、被告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411379.03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作为计息标准,自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56元,由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986元(已交纳),由被告J某某负担7470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30 |
4 | -- | (2023)京0105民初5923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冬灿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205152.08 | 一、被告北京冬灿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付租金、物业费以及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滞纳金合计190832.38元;二、被告北京冬灿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后续滞纳金:以157583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作为计息标准,自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给付义务之日止;三、被告北京冬灿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付供暖费以及双方当事人已确认过的滞纳金合计22102.14元;四、被告北京冬灿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后续滞纳金:以17569.08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作为计息标准,自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给付义务之日止;五、被告北京冬灿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付注册地址使用费30000元;六、驳回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72元,由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122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冬灿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050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30 |
5 | -- | (2023)京0105民初11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视润扬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2-28 |
6 | -- | (2023)京0105民初1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素人映画(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2-28 |
7 | -- | (2023)京0105民初10053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潜艺视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2-28 |
8 | 其他 | (2022)京0105民初1676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信慧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 | 一、被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信慧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费15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信慧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北京信慧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75元(已交纳),被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1-30 |
9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5民初23189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865399.72 | 一、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欠付租金547870元及滞纳金155085.2元;
二、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金99645元;
三、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供暖费50560.16元及滞纳金12239.36元;
四、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865399.7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10元,由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25 |
10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5民初23188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83401.76 | 一、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欠付租金44200元及滞纳金3322.72元;
二、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供暖费3360元及滞纳金719.04元;
三、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房屋占用费318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0元,由被告星座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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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临朐萃艺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 |
2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俭德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俭德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1-24 | |
4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Z某某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3-09-03 | |
5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Z某某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3-08-17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Z某某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3-05-23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北京鼎泽风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3-05-23 | |
8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临朐萃艺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8-07-08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临朐萃艺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8-01-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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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1-30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7)京0105民初43431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临朐萃艺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8-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