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1)赣1128执222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9)赣1128民初373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02 |
2 | 合同纠纷 | (2021)赣1128民初608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Y某某,S某某,S某某 | 42506.43 | 一、由被告Y某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贷款本金39960.38元及利息2546.05元,并承担自2021年1月6日起至还清贷款时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
二、对上述被告Y某某承担的债务,被告S某某、S某某承担共同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62元,减半收取431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1 |
3 | 合同纠纷 | (2021)赣1128民初608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S某某,Y某某,S某某 | 30765.87 | 一、由被告S某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贷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765.87元,并承担自2021年1月6日起至还清贷款时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
二、对上述被告S某某承担的债务,被告Y某某、S某某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9元,减半收取285元,由被告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1 |
4 | 合同纠纷 | (2021)赣1128民初608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D某某 | 51734.08 | 由被告D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贷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1734.08元,并自2021年9月8日起至还清贷款时止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贷款利息、罚息及复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4元,减半收取547元,由被告D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26 |
5 | 合同纠纷 | (2021)赣1128民初608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Y某某,Y某某,Y某某,Y某某 | -- | 准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354元,减半收取177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负担 ...更多 | 2021-11-18 |
6 | -- | (2021)赣1128执222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鄱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1128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9-28 |
7 | 其他 | (2021)赣1128执保9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5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G某某、G高喜松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0元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13 |
8 | 其他 | (2021)赣1128执保10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30349 | 解除对被申请人L某某银行存款人民币30349元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7-23 |
9 | 合同纠纷 | (2021)赣1128执116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1)赣1128执116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依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6-29 |
10 | 其他 | (2021)赣1128执保9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5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H某某、Z某某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0元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6-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Z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2-06-22 | |
2 | 送达公告 | 信用卡纠纷 | Y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8-18 | |
3 | 送达公告 | 信用卡纠纷 | Y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4-27 | |
4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4-22 | |
5 | 送达公告 | 信用卡纠纷 | L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4-12 | |
6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0-08-14 | |
7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0-07-23 | |
8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0-03-17 | |
9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江西省新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X某某 |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09 | |
10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H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19-12-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赣1128民初303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Z某某,G某某,C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2 | -- | (2024)赣1128民初303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Z某某,G某某,C某某 | 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3 | -- | (2024)赣1128民初294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L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4 | -- | (2024)赣1128民初295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Y某某,Y某某 | 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5 | -- | (2024)赣1128民初289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Z某某 | 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6 | -- | (2024)赣1128民初289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Z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7 | -- | (2024)赣1128民初266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J某某,H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8 | -- | (2024)赣1128民初294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L某某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9 | -- | (2024)赣1128民初295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Y某某,Y某某 | 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10 | -- | (2024)赣1128民初289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 被告: Z某某 | 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