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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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湘1226民初135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J某某 | -- | 本案按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19-06-04 |
2 | 其他 | (2017)湘1226民初662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J某某 | 1000000 | 一、被告J某某、L某某于2016年3月15日签订的合伙结算协议无效;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J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6-25 |
3 | 其他 | (2018)湘1226民初41号 | 原告 | 原告: 怀化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138850 | 驳回原告怀化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077元,由原告怀化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11 |
4 | 其他 | (2017)湘1226执265号之五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18-02-08 |
5 | 合同纠纷 | (2017)湘1226民初53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湖南四建安装建筑有限公司,怀化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246825 |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0774.6元,减半收取计20387.3元,由原告J某某负担11687.3元,由第三人Z某某负担87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7-11-28 |
6 | 合同纠纷 | (2017)湘1226民初53号之一 | 其他 | - | -- | -- | 2017-11-28 |
7 | 其他 | (2017)湘12民终628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本案按上诉人贵州西蒙斯电梯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贵州西蒙斯电梯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7-11 |
8 | 其他 | (2016)湘1226民初802号 | 原告 | 原告: 怀化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西蒙斯电梯有限公司 | 70000 | 被告贵州西蒙斯电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70000元定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被告贵州西蒙斯电梯有限公司负担。该受理费原告已垫付,被告贵州西蒙斯电梯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的同时,将原告所垫付的受理费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1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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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L某某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9-03-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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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湘1226民初135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J某某,L某某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9-05-27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湘1226民初41号 | 原告 | 原告: 怀化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8-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