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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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 --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北湖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 2022-11-05 | 郴北二所税限改〔2022〕1002号 | |
2 | 擅自建设恒大华府四期样板房 | 给与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罚 | -- |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09-11 | 郴城执行北规字〔2019〕0022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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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487454 | (2024)湘0112执2335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2 | 1376787 | (2024)湘0112执2331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3 | 299412 | (2024)湘0112执2336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4 | 1027045 | (2024)湘0112执2292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5 | 318038 | (2024)湘0112执2286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6 | 295542 | (2024)湘0112执2274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7 | 191114 | (2024)湘0112执1099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1 |
8 | 118404 | (2024)湘0112执526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1-24 |
9 | 7122 | (2024)湘0112执387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10 | 2292178 | (2023)湘0112执7459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2-07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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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01民终547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长沙金诚建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1-16 |
2 | 票据纠纷 | (2022)湘1002民初3507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郴州华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长沙金诚建筑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2-10-26 |
3 | 合同纠纷 | (2022)湘1002执异251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异议人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2-10-24 |
4 | 其他 | (2022)湘10民辖终76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9-26 |
5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611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 341519.13 | 一、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款341519.13元及利息(利息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自2021年8月14日起按同期LPR即年利率3.85%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3292元,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25 |
6 | 票据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8313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 139500 | 一、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款项69750元,并以6975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7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即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二、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计784元,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23 |
7 | 其他 | (2022)湘1002执恢11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21 |
8 | 票据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7472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129211.2 | 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款项64605.6元,并以64605.6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4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即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7元,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16 |
9 | 票据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6895号 | 被告 | 原告: 长沙市芙蓉区豪佳灯饰商行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61135.94 | 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市芙蓉区豪佳灯饰商行款项30567.97元,并以30567.97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7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即年利率3.70%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4元,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06 |
1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7204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美致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40477.5 | 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美致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款项20238.75元,并以20238.75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2日起按年利率3.7%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8元,因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减半收取计164元,由被告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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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Y某某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2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X某某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3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C某某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2-20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L某某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Y某某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X某某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C某某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8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无锡乾盈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05 | |
9 | 送达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武汉市江汉区宜仓居装饰材料经营部,无锡乾盈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22-10-26 | |
10 | 送达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长沙金诚建筑有限公司,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宜仓居装饰材料经营部,无锡乾盈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22-07-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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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湘0112民初3141号 | 被告 | 原告: 聊城天中果木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2 | -- | (2022)粤0112民初36984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白云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4-30 | |
3 | -- | (2022)粤0112民初36984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白云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4-30 | |
4 | -- | (2022)粤0112民初36984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白云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5 | -- | (2024)湘0112民初3012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狮门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6 | -- | (2024)湘0112民初3013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狮门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7 | -- | (2023)湘0112民初9500号 | 被告 | 原告: 长沙希言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28 | |
8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3)湘0112民初9979号 | 被告 | 原告: 长沙希言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20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湘0112民初7675号 | 被告 | 原告: 铁科院(深圳)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湘0112民初7677号 | 被告 | 原告: 铁科院(深圳)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郴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