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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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182民初86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永旭电气有限公司,郭宇 | 181100 | 一、被告江苏永旭电气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款181100元及违约金(以1811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G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被告江苏永旭电气有限公司、G某某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31元,由被告江苏永旭电气有限公司、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1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浦商初字第45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硕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凯多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101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920元,合计1935元,由原告凯多公司承担。 ...更多 | 2015-09-2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浦商初字第45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硕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凯多公司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101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920元,合计1935元,由原告凯多公司承担。 ...更多 | 2015-09-23 |
4 | 其他 | (2015)浦商初字第0045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硕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凯多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101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920元,合计1935元,由原告凯多公司承担。 ...更多 | 2015-09-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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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1182民初86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永旭电气有限公司,G某某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1-03-19 |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1182民初86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永旭电气有限公司,G某某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1-03-1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116民初2373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中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16-05-2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浦商初字第0045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凯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硕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5-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