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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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佛山分公司于2015年1月4日在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西侧王府井工地,未领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弃余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更多 |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 10000 | 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2015-01-28 | 粤佛禅管城石案〔2015〕第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