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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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1119093517187427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于2019-11-19 09:41:14就代理记账向本机关提出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中介机构许可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0年 第24号)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从事行为,审批类别: 许可,许可有效期:长期有效,适用范围:全国。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天津市南开区审批局将依法对您(贵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请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更多 | 2019-11-18 | 2099-12-31 |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 |
2 | 91120116722960601Q | 营业执照 | 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 2000-05-11 | 2099-12-31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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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05民初2145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尚禾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天津市尚禾工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8-03-23 |
2 | 劳动争议 | (2017)津0104民初1444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853.47 | 一、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原告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支付被告F某某2016年8、9月防暑降温费296.6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原告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支付被告F某某2017年6月防暑降温费36.87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原告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支付被告F某某2016-2017年度冬季取暖费520元;
四、驳回原告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2-26 |
3 | 劳动争议 | (2018)津0104执32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津0104执3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2-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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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 | 其他 |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23-10-19 | |
2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7)津0104民初1444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8-01-30 | |
3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7)津0104民初1444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8-01-30 |